公司买了一张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赠送给客户!会计这样做账,也太机智了吧! 疑问 今天公司买了一张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赠送客户,请问如何做账?如何税前扣除? 答复一:如何做账? 1、购买购物卡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2、赠送客户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万元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1万元 答复二:赠送客户的原始凭证? 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或者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提醒 1、无偿赠送客户的购物卡,别忘记按照“偶然所得”代
注册登记在3年内的企业是否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规定,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开票细节要注意,收到这样的发票请退回! 01 发票填写不规范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
收到跨年发票怎么办?还能入账吗? 问答 请问2020年未及时报销也没有做账的发票,能否在2021年入账,如果能入账,请问2021年能否税前扣除,还是在报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缴要调增? 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
总局:个税综合所得政策百问百答 一、 综合类 1. 哪些所得项目是综合所得? 答: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 2. 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 答: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
单位模板:关于开展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仅供参考) 各位同仁: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
每日一学:就职于多个单位如何办个税汇算清缴? 如您一个纳税年度当中就职于多个单位,您可以在其中任意选择一个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作为您的年度汇算税务机关。该税务机关将负责受理您的纳税申报、为您办理退(补)税,进行后续管理并为您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 如,您2020年在A单位上班,2021年1月跳槽至B单位,您年度汇算应当向A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如,您2020年1-8月在A单位上班,9-12月跳槽至B单位,您年度汇算可向A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以向B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提醒】残疾
税局反洗票系统、智慧稽查系统来了 2020年12月19日和21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其官网“首页 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其它公告”栏分别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洗票系统需求文档项目合同书》《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情报分析管理系统开发与集成项目合同》,合同书介绍了反洗票系统功能和智慧稽查系统功能。兹摘录如下,以飨读者! 01反洗票系统功能 4.1系统包含的功能 4.1
企业所得税对公益性捐赠票据有哪些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规定: 十一、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十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
为什么有的企业不愿意开专票,只开普票? 有朋友问:去年底,我公司发生购进业务时,和商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百般推脱,最后还给我们开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类似的情况遇到过很多次,我就不太明白,不管开普票还是专票,他们都需要缴税吧,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他们不愿意开专票,只想开普票呢? 我说:肯定是有区别的,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喜欢和厌恶。他们应该是出于以下考虑。 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
定了!2021年起,公户上的钱这样转入私户,是允许的! 公转私,是很多公司面临的问题,很多老板想把公司里的钱转给自己,结果事后才知道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上还要交不少税,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一直困扰这老板!聪明的会计有自己的一套做法! 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8种情况是允许的 情况一: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不用担心! 情况二: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
节税不是偷税!这几个税收常识,一定牢记! 1、小规模纳税人月(季)免征增值税标准是多少?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的销售额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
房屋继承、赠与直系亲属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
每日一学:手机在个税APP上被注册了如何解绑? 自己的手机号码在个税APP上被别人注册了,如何解绑? 纳税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或“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注册码为6位数字和字母。注册码有效期为七天,申请后请及时注册使用。若不慎遗失,可再次申请。
12个变化: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 一、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个人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提醒】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汇
这2笔欠款的豁免,一笔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笔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笔欠款豁免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经确定已经无法支付。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2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20万元 提醒一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才转入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醒二 对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判断,原则上企业作为当事人更了解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可以由企业判断其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偿付。 参考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